曾經聽過一部美國片的片名,叫做fifteen minutes,中文片名應該是叫做千均一刻,故事是說一對警探在辦一個謀殺案的過程,至於為什麼英文片名要叫做fifteen minute,據說是因為美國普普藝術家安迪渥荷曾說:「在未來,人人都可以出名十五分鐘。」由於今天電視媒體貪得無厭地炒作新聞、搶獨家,無論是罪犯、警察、律師或政客,人人都渴望成為媒體的寵兒和熱門焦點。殺人兇手可以買通見錢眼開的醫生,在黃金檔新聞廣大的收視觀眾前作秀,所以才會這樣取名。

曾經,也覺得,似乎一本書從被讀者拿起書的那一刻、到翻閱、到放回書架,好像也在十五秒左右的時間,在這段時間中,如果這本書有幸,符合拿起那本書的讀者的需求,也許這本書就會被翻閱更久,甚至更幸運的話,也許就會被買走,回到新主人的家;但有的書籍,時間也許更少,甚至被淹沒在茫茫書海當中。

在這裡發現一個問題,那就是書,要如何符合讀者的需求?尤其是在現今社會中,各類書籍玲瑯滿目的結果,要如何讓讀者覺得這本書符合自身的需求?這應該真的是個無解的習題。怪不得有許多人喜歡逛書店,因為在逛書店的過程中,也許就好像是一種亂數的篩選,有許多書在眼前閃過,在這些閃過的書中,我們可以盡情的篩選自己需要的書,就這樣,書店這需求就出現了,因為書店似乎提供了一個媒介,在讀者與書中間搭起了一個橋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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